合肥新落户人才怎样申请租房补贴?网上自助办理最高每年补2万
来源:合肥日报 日期:2019-02-13 浏览

  近日,市房产局发布《合肥市新落户人才租房补贴申请指南》。根据指南,对于符合相关条件的,我市将按博士每人每年2万元,硕士每人每年1.5万元,本科毕业生每人每年1万元,大专、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每人每年0.6万元的标准进行补贴。

  据了解,租房补贴对象为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新落户的在职在岗且无自有住房的博士、35岁以下的硕士、35岁以下毕业3年内的全日制本科和大专、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上述人员不含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与此同时,申请人还需具备以下条件:申请人为2018年1月1日以后落户我市,本市户籍未迁出的毕业生视同新落户人员;全日制本科(含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及技师学院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大专、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生)应为2015年1月1日以后毕业;按规定在我市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申请人家庭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

  租房补贴申请实行网上申报。申请人可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注册-合肥厅-热点服务-人才引进服务通道完成租房补贴申请。租房补贴申请审核通过的,续发期间无需再申请,符合补贴条件即按月发放。续发期间,申请人变更在肥就业单位的、创业实体依法破产、注销后,重新创业或在本市其他单位就业、租房补贴申请审核不通过,或在续发期间不符合补贴条件停发的须重新提出补贴申请。

  人才租房补贴全程实行网上自助办理,安徽政务服务网实现数据在线实时比对。申请人网上申请,信息填写保存后,在提交申请时,户籍、学历、婚姻状况、住房、社保、纳税等申请信息,能够自动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进行数据比对验证。如申请人发现系统反馈信息有误,可向相关信息验证部门提出修改申请,相关部门在接到申请5个工作日内完成信息修正。

  租房补贴自审核通过申请的当月计发、按月发放。个人租房补贴发放累计不超过36个月。补贴经审核公示后,由各县(市)区、开发区住房保障部门于每月月底前,将符合条件人员上月的补贴发放至申请人社会保障卡的金融账户。

  因申请人社保卡遗失、信息不准确、金融账户未激活等原因,导致补贴发放不成功的,发放地住房保障部门应及时通知申请人完成补卡、修正信息、激活金融账户等事项,并纳入下月一并发放。

  因申请人个人原因造成租房补贴无法发放的,不再予以补发;因申请人个人工作、住房等发生变化,无法满足租房补贴发放条件时,自当月起予以停发补贴,符合发放条件后,重新提出补贴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按规定予以发放补贴。(记者华新红)

  原标题:新落户人才怎样申请租房补贴?全程网上自助办理,最高每年补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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