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泉县人民医院关于有序恢复正常诊疗活动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医疗服务管理工作要求,根据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医疗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卫医函﹝2020﹞39号)文件要求,保障群众就医需求,医院决定在抓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有序恢复各项诊疗服务,满足群众基本就医需求。现就相关工作通告如下:
一、自2020年2月26号起恢复医院南、北区各科室门诊正常诊疗活动;
二、继续暂停口腔科、眼科、耳鼻喉科普通门诊,只保留急诊诊疗活动,慢诊开诊时间另行通知;
三、支气管镜、胃镜、喉镜、肺功能等择期检查项目,继续保留急诊诊疗活动;慢诊检查可进行提前预约,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四、发热患者请继续前往发热门诊就诊;
五、鼓励非急诊患者预约就诊、分时段就诊、预约检查等,减少人群聚集(后附临泉县人民医院门诊预约方式及流程)。
温馨提示:
来院就诊患者原则上仅限一名家属陪同,患者及陪同人员来院就诊时均要正确佩戴口罩,经医院门诊入口处检测体温后进入诊疗区域。进行各项检查时,请配合分诊人员,按医院设置的流程及线路就诊。请积极配合“一医一室一患”工作要求。
为了您和他人健康,有以下情况的,请主动告知医务人员:
1、发病前14天内有武汉市及周边地区或其他有病例报告社区的旅行或居住史;
2、发病前14天内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核酸检测阳性者)有接触史;
3、发病前14天内曾有接触过来自武汉市及周边地区或有病例报告社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
4、有聚集性发病的。
临泉县人民医院
2020年2月25日

